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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读后感100字

时间: 2021-03-20 21:21:26  热度: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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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是一本由(英)萨克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0.00元,页数:85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名利场》精选点评:

●一如既往 浩繁宏大而又细腻宛华。3个月,再次尝尽古典的虚伪繁华。

●蓓姬的不幸,虽然有她自己的责任,但是全书中最欣赏的还是她。欣赏她为了改变自身状况,抓住每一个机会所做的努力,虽然后面有点玩坏了。

●好一本八卦集www讽刺的语言读着真是太爽快了,私心可以上五星,然则毕竟同一风格看到最后稍显乏味,而且对于某位圣母的人生终究还是发了善心啧啧啧(不能更讨厌欧斯本和他那熊孩子,真是$%#$^%$^%&

●重读。其实感触比较深的反而是女二号那条线,大概因为她象征着自己性格中最不想接受的那一面吧。一个女人面对感情的愚昧、自卑与自欺欺人,在女主角的对比下显得如此之鲜明犀利,无处可遁。

●断断续续读了一个月,整体上不太喜欢,群像戏对我来说还是太累了。感触最深的是最后一章,从铎炳第一次剖白爱米配不上他十五年的深情,到爱米在狂风乱作的码头踱步,怕他来,又怕他不来。爱米写信的时间点在知道乔治秘密之前,这一点挽回了她的形象,确乎神来之笔。读这章刚好在晚会上,BGM是长笛演奏的《春よ来い》,美哭了。

●读过最可爱的第三人称叙述

●名利场还是现实生活,总归都要散场。在这个故事里,前前后后登场的那些演员,只有两个人是正常的,一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瑞贝卡,一个也是我们的痴情小王子铎炳中校。故事结局可以说是完美落幕,但我们知道这毕竟是个故事,真实的名利场哪有那么多的令人感动,有的只是搏杀与惨烈收场,千万别被美好的结局给欺骗了啊!

●跟这本书一比,金粉世家或者京华烟云简直是地摊文学。

●蜜汁好看,魔性的好看。。大魔王萨克雷。。

●一部引人思索回味无穷的杰作,以两位女士蓓姬和爱米莉亚从学校踏入社会后各自的经历为两条主线,描绘了名利场上的光怪陆离和各色人等,女一号(前者)自私而又工于心计,女二号(后者)美丽善良却又古板,其他如铎炳和乔治,老约翰·赛德立和老欧斯本等等,也都对比鲜明。文笔幽默轻松又不刻意,滑铁卢的焦斯在布鲁塞尔仓皇出逃一节,让人忍俊不禁。有机会再读杨必译本。

《名利场》读后感(一):短评

小说的亮点在于细致地描绘了19世纪上流人物浮沉的生活经历和多样的精神风貌,以及不时穿插其中的犀利评论。虽然宏观来看写实的主角配角都有可深入分析的价值,但是贴近生活则不免平淡无奇,再加上作者的啰嗦文风,所以冗长无聊之感铺天盖地。

名利啊,“就像无法流传到后世的烤牛肉一样”,虽然终归虚无,也还是聊胜于无。“这种快乐好像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是不能长久的。”

《名利场》读后感(二):丽贝卡——一个不应被遗忘的独立女性

萨克雷原著《名利场》

《名利场》读后感(三):每个人都在为不值得的事物而奋斗

《名利场》over

瑞贝卡和爱米,两人的命运在这个名利场中跌宕起伏却又维持着巧妙的平衡。

瑞贝卡野心勃勃,深谙上流社会的社交法则,心里没有道德包袱,她可以怀抱着永不消散的精力一次又一次发起进攻,一次又一次摆脱困境。她聪明且危险,爱情、婚姻、子女,这些都束缚不了她,她心中只有自己,让自己过得好才是唯一法则。这样的女人饱受指责,但那一股子自由劲儿着实让人难以忽视。

小爱米是一个完美的女儿,妻子,母亲。人们对女性所要求的母性,善良,体贴,温柔与忠诚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但她又仿佛是人们根据自己需求打造出来的娃娃一样,乖巧的女儿,忠贞不渝的妻子,在她完美扮演这些角色后,她自己的独立生存能力几乎被剥夺殆尽。一旦制造娃娃的人出现波折,你就会发现她脆弱得可怕。

这两个迥异的女性,似乎又存在着互补的可能。

在故事结局,每个人似乎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似乎又若有所失。

每个人都在为不值得的事物而奋斗。

这就是名利场。

《名利场》读后感(四):丧不起来的故事与盛世气象

以一个奇怪的角度评价《名利场》。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部没有hero的小说”(实在是不知道hero怎么翻译更合适)。然而读完《名利场》我不禁想问:“Dobbin不就是hero吗?”

Dobbin,正直,朴实,衷心,默默地守护了落魄的Emmy半辈子,深得Emmy儿子的喜爱。他是这本书里唯一的正面形象。全书所有的主要人物里,只有他的人性没有一点阴暗面。

萨克雷你骗我。说好的全书没有hero,你却偷偷地写了个Dobbin。

真的完全没有hero的小说,是巴尔扎克的《高老头》那样的。《高老头》全书里没有一个好人,整个故事给人一种压抑感。而《名利场》不仅读起来轻松,还有个happy ending。

看起来,萨克雷本来想写一个丧丧的故事,却一不小心给写得充满希望与活力。Becky像野草一样永远富有生命力;傻乎乎的Emmy苦尽甘来,生活越来越幸福;我们的君子Dobbin获得了守候多年的爱情;小乔治获得了爷爷的全部疼爱与财产;小罗登继承了Becky当年想要的大庄园。一切都在越变越好。

我觉得,《名利场》是那种盛世时代才会出现的作品:因为整个时代洋溢着生机与热情,你想把故事写丧一点都不行。

萨克雷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作家。维多利亚时代之于英国,差不多相当于盛唐之于中国吧。我们盛唐时代的诗歌里也能看到这样的情况:即使是远离官场,主场在山水田园的盛唐诗人,写出来的诗也大多生机勃勃,而不像其他时代的隐居诗人的那样低沉或者佛系。

生活在那样的时代里,该是一种多好的体验啊。

《名利场》读后感(五):一个小书评

说实话,一开始我真的很喜欢倍姬,可以说既喜欢又欣赏,并跟着倍姬一起瞧不上艾米莉亚。

可是逐渐看下去,在她伤害了那么多人以后我才发现,倍姬这个人,虽说有着聪明伶俐活泼机智等一系列优点,却从未有爱。那个陪伴在她身边,虽说不上有多正直的罗登,却是实打实爱她。临上战场前不考虑自己,心心念念全是假如自己死了,倍姬该怎么过日子。直到抓住倍姬出轨以前,罗登都一直深爱着并且小心呵护着她。倍姬自己也在之后的日子里回忆“如果那个人还在,哪个男人敢对自己这么轻浮。”反观倍姬,在罗登上战场以后并没有像艾米莉亚为乔治茶饭不思那样为罗登忧心,而是千方百计为自己谋利,力求假如罗登身死自己依旧能后世无忧。在婚后把罗登当成一个奴隶般呼来喝去,打心底瞧不上罗登,既不爱罗登也不爱儿子。攒很多私房钱,却不愿在罗登被关进监狱以后拿出十分之一救他出来……

倍姬心中是没有爱的,一个没有爱的人自然刀枪不入。她是完美的,能适合所有场合所有角色,但是给人们带去的只有灾难和伤害。她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好事或许就是撮合了艾米莉亚与铎炳修成正果——其实没有她人家也早就看明白了自己的内心。

最后还不忘坑一把焦斯,那个依旧愿意保护她的死胖子。

再说回艾米莉亚。虽然我对于倍姬的好感大不如前,但是对于艾米莉亚一直保持着初始的态度。既说不上喜欢她,也说不上讨厌。这世界上没人能讨厌艾米莉亚,可是除了铎炳,也不大有人能欣赏与敬佩她(如果有人打心底喜爱她,那一定是透过铎炳的眼睛。)我只能说希望她以后过得好,这个小可怜,小笨蛋。毕竟萨克雷这逼看人家懦弱好欺负也是极尽所能的给她罪受,可以说很是过分了,绝对不是亲爹哈哈哈

本来还想写一写罗登的,写了又觉得写不出。罗登是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比铎炳无可挑剔,罗登有很多毛病缺点,但这也恰恰是他可爱的地方。反正人也死了,想想还是不写了,心里留一块地方给这个老绅士,不写反倒清净。

总之,陪了我近一个月的这本书终于在今晚画下句号。像是看了一部精彩动人的电视剧,更像是亲身经历了这一段名利场上的荣辱兴衰。感触颇深,写不出一二。谢谢萨克雷,也谢谢他时不时让人反感的画外音。木马(*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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